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(2019年第44号)
内容中指出: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18种产品(见附件1)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。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,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。强制性转自愿性认证的相关区别及说明(见附件2)。
安洁利德产品中,属于汽车内饰件类别的产品,将不再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,如果主机厂有需要,企业可以根据需要,转CQC自愿性认证。
主要内容来源于网络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(2019年第44号)
内容中指出: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18种产品(见附件1)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。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,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。强制性转自愿性认证的相关区别及说明(见附件2)。
安洁利德产品中,属于汽车内饰件类别的产品,将不再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,如果主机厂有需要,企业可以根据需要,转CQC自愿性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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